轉知教育部修正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」第3點、第7點、第8點,業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12600683A號令修正發布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12600683B號函辦理。
二、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易穎科員,電話:(02)77365658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12600683B號函辦理。
二、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易穎科員,電話:(02)7736565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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