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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任教師工會 及各級教師會理、監事職務須否經服務學校同意(許可) 疑義案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00013933號函辦理(如附件)。
二、教育部函釋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,如參與教師工會與各級教師會以及被選任為理、監事,得免經服務學校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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